2009年4月30日
「光的孩子」拿著一只沙漏
說起來有點愚蠢,會注意到「光的孩子」這家店,純粹是因為店名中有個「光」字。一知道這家店,馬上就喜吱吱地慫恿小光:「欸,有家店你應該要去耶!」所以我們就去了。
店不大,躲在東區明曜百貨後面,知多家隔壁的巷子。禮拜天下午,人聲鼎沸。店裡供應非常多款花草茶,我點了「皇家婚禮」,外加一份牛肉千層麵,沒辦法,我餓了。
點完餐,客人持續湧入。店員很客氣地問我們可否換到裡頭的二人座?我們就從門口的座位移到裡面,店家還送我們一小盤草莓聊表心意。
飲料先上桌。「光的孩子」所使用的杯盤器皿都極有質感,清一色的白;擺盤也很特別,例如坐在細長容器上的鬆餅,簡直像是艘乘風破浪而來的獨木舟。
還有不能不提的沙漏。因為是花草茶,隨著茶組上桌的,還有一個小小沙漏,當沙漏完了,就代表可以喝了。每一款茶的浸泡時間不一,沙漏也跟著不同,像我的沙漏是橘色,小光的沙漏則是綠色,綠色沙漏底部刻著數字「3」,代表3分鐘,我的橘色沙漏則是4分鐘,挺新奇。
牛肉千層麵登場,以咖啡店的水準來說,算是不錯。
狹長型的店,幾分古典幾分華麗,店裡的擺設要不極藝術( 如Jan Vermeer名畫「戴珍珠耳環的少女」),要不極設計( 如我們座位上方的Alessi時鐘)。還有一隻只在吧台附近匆匆一瞥的店貓。
洗手間附近的牆上則掛滿大小、形狀不一的鏡。「光的孩子」真是一家難以形容的店。不曾遇過身上煙味這麼濃的店員(偏偏又客氣的緊);不懂店裡為什麼要有這麼多面鏡子;以及,到現在我仍好奇,店裡到底有幾個沙漏?
光的孩子 Cafe de Lumiere: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1巷24號1樓
網友拍的名模店貓超可愛!
2009年4月27日
Tom, Waits Cafe
Tom Waits。一個歌手,一間店。
寫這篇文章時,還特地去KKBOX 把Tom Waits 的歌翻出來聽,以為這樣會比較文思泉湧。想也知道,一點用都沒有。我依舊對於唱歌的Tom Waits 一無所知(除了鼎鼎大名之外),但對於躲在天母小巷的「Tom, Waits Cafe」,倒是可以留點紀錄。
禮拜六的下午,天清日晏。明明是下午兩點多,推開「Tom, Waits Cafe」的玻璃門時,一屋子的安靜還是令我們心裡閃過兩秒鐘的猶疑:「到底有沒有營業?」兩秒鐘後,老闆從廚房裡現身,空無一人的吧台總算有人坐鎮。我抬頭看著小黑板上的菜單,思考著要吃遲來的午餐還是早到的下午茶?
結果,也沒什麼好煩惱的,因為老闆說午餐都沒了。那好,我就點了熱奶茶,海豹點熱拿鐵,外加一份布朗尼。
揀了個位子窩著,開水跟茶杯都放在吧台邊,自取。
店裡的書不多,倒是有一小櫃的漫畫,把整套宮崎駿的「紅豬」搬到桌上,回味一下。
下午茶上桌。份量都不算大,可是東西都挺紮實,連杯盤都沉甸甸。Tom Waits 的奶茶有名,非常香濃,如果甜度再低一點會更棒。
布朗尼也是小小一個,點綴著巧克力醬,非常好吃。劃個十字,四口就沒了。
吃完了果然好吃也好喝的甜點,忽然覺得安心,於是繼續把「紅豬」看完。
後來,來了一桌客人,猜想是老闆的親友吧!有個小娃兒剛學會走路,忙著在店裡探索,搖搖擺擺非常可愛。
這天的陽光有夏天的感覺,連店裡放的音樂都令人慵懶欲眠。陽光斜斜地灑進店裡,簡單的木頭桌椅、木頭地板都因為有了明暗閃爍的層次而像極了一個輕輕搖晃的世界。
是個美好的下午,唯一的憂慮就是希望這間小店你不要倒。離開的時候,老闆在廚房裡忙著,親友團之一笑著告訴我們,櫃檯上的「老闆呼叫鈴」得按得大聲點,因為老闆耳朵不太好。語畢還親自示範要按多大聲才行,真是酷。
離開時,小娃兒正好走到門前,應該不是為了向我們告別,應該是好奇被我們推開的世界。
Tom, Waits Cafe:台北市忠誠路二段98巷12號。
2009年4月21日
秋風掃過「桂花園」
又餓又累的時候,熱騰騰香噴噴的食物最是撫慰。大約六點驅車離開加里山,想起早上在南庄橋畔驚鴻一瞥的合菜餐廳「桂花園」,金金也說好吃,於是拍板定案。
桂花園佔地極廣,只是人一離開山區,精神鬆懈,疲累感就全都湧上來了,以致於光是從停車場走上餐廳的那一小段石階,都令我哀哀叫。舉步維艱。
進到餐廳,一股腦兒撲到桌上就想直接昏迷,好弱啊我。。點了三菜一湯,白飯自取茶也自取。
桂花鹹豬肉上桌,金金發現這道菜做法跟之前不一樣,聽她的說明我比較嚮往以前的做法哩。。炒山蘇很好吃,只是邊吃邊覺得這盤菜好眼熟,好像早上才剛在山區裡看過它的同伴...(山裡很多蕨類、山蘇哪!我們還有遇到來採山蘇的人~~)
薑絲大腸肥肥亮亮地出場,好酸...好香...好好嚼!接著是料多實在的竹筍湯。肚子餓加上美食當前,我們一整個就是秋風掃落葉。
吃到半飽後,才有力氣與空檔聊天。店員聽到我們在討論冰棒,就說我們可以去拿啊,請我們吃桂花冰棒。
桂花冰棒挺好吃,清淡、清香、清新、清爽,不會太甜可是桂花香氣十足,像是桂花清冰。適合替口味較重的客家菜收尾,耶!
桂花園鄉村會館:苗栗縣南庄鄉南庄村5 鄰73-7號(南庄大橋旁)
芳草連天 加里山
「事與願違」儘管有些遺憾,卻不見得沒有驚喜。4月18日禮拜六跟朋友去爬「加里山」,就有這種體悟。一開始是被網路上的照片所吸引,想看雲海、看一覽無遺的聖稜線;結果真正登頂後,卻是放眼四顧白茫茫,零展望,但卻讓我們誤打誤撞地看到了珍貴的一葉蘭、水晶蘭與各式各樣的花花草草,只能說,看到與沒看到,都是緣分吧!
加里山,苗栗南庄頗負名氣的中級山(即海拔1300~3000公尺)。禮拜六早上,七點半跟朋友( 金金,金金男友Ryan,仁郁加上我) 在捷運永寧站會合,九點多到了南庄進行最後補給(其實是採買零食),約10點抵達加里山鹿場部落登山口的停車場,早上10:10開始爬山。
說實話,原本坐在車裡,看著車子愈爬愈高,雲霧愈來愈縹緲,窗外樹林愈來愈陰暗,心裡很剉。擔心天氣不佳,加上出發時間不算早,最後到底能不能走完全程?一點把握也沒有。直到後來,在停車場看到停的滿滿的車子,心裡鬆了一口氣;等到走進登山口,發現林裡天色並沒有太過灰暗,心情又更好了點。。
一進登山口,就見到整林子的柳杉,又高又瘦又挺拔!泥土路徑旁蜿蜒著黑色、灰色的水管,一座濕潤的山。泥土、樹根交錯的山徑比石階好走的多,沒多久,我們就走至「風美溪」口,準備過河。
風美溪的溪水相當清澈,夏天來這裡玩水一定很快樂。我們先踏石走過河水較淺的部分,河流中段的大石頭區,有架一便橋可走,相當方便。
過河,一段木製樓梯就在眼前等著我們。走啊走,加里山的山路不難走,坡度還好,沿途植物非常多元,也許是春夏之交吧!百花怒放。天色也變得更亮了,真開心。
走了約莫1.5km,遇到山中小屋,以前是鐵皮寮,現在改建成挺豪華的木屋。從這裡開始看到明顯的鐵軌遺跡,加里山以前是林場,既是林場自然會有森林鐵路運送木材;不過,木屋之前的鐵軌很零落,淹沒在綠葉叢中。
木屋前方是個三岔路,往左是加里山,中間直走通往大坪,右邊岔路好像是加里山的舊登山道;若想看到更多、更完整的鐵路遺跡,可以取中往大坪,不過我們這次趕時間,在木屋休息、拍張四人合照後,就取左往加里山去了。
在木屋前休息時,遇到一對兄弟,說在南庄有看到我們,真是神奇,我們完全沒有印象,可能當時的注意力都放在零食身上吧...。
這是加里山沿途設有黃色的救援標示,木屋附近是4號,大概過了5號之後,霧氣又開始籠罩山林。
山徑明顯,但因為不時會與其他山徑交錯,還是得稍微留意一下指標與登山條。走一走,偶而停下來看看身旁的浩瀚樹林,替不知名的植物拍個照,聽鳥叫蟲鳴,跨過倒地不起的樹,俯身嗅嗅牛樟的清新香氣,跟遇到的山友閒聊兩句,腳步不停可是心情挺愜意。。當然,我沒忘記睜大眼睛搜尋阿花的身影。
川上氏堇菜 20090418苗栗加里山 |
終於!發現了路旁疑似水晶蘭的花兒,連忙把朋友喚來,先不由分說地拍個幾張,再來品頭論足。
水晶蘭! 20090418苗栗加里山 |
之前我在網路上看到網友拍的水晶蘭照片時,儘管大家都用「夢幻」、「白玉般」、「琉璃般」等詩情畫意的美麗字眼來形容水晶蘭,但原諒我俗氣,我一看到照片,腦裡只想到「水晶餃」!我這照片拍得還不太像,若能拍到更飽滿、更皎潔的水晶蘭,會更像水晶餃!
總而言之,終於看到水晶蘭的本尊,令我非常興奮。回家查了資料才發現,水晶蘭是種好有趣的生物哪。(註1)
繼續前進,沿途只要遇到下山的山友,多半都會主動告訴我們上頭有成片一葉蘭,一定要去看!奔相走告的感覺真溫馨。
12點半,終於走到一處較平坦寬廣的林地,還有兩張木椅,就在這兒解決掉簡單午餐。
午餐後的路段,就是登頂前的最後考驗了。約800公尺的距離,不時穿插著拉繩爬過巨石、爬過樹根棋盤、走過陡峭山崖之類的地形,說刺激是挺刺激,只是苦了我這手短腳短外加有點懼高的人。但還是得硬著頭皮上啊!收起登山杖,戴上麻布手套,跟它拼了。。
我有努力拍幾張照片想表現手腳並用的地形,可是真正恐怖的地形根本就自顧不暇,哪還騰得出心力拍照?
而不得不感謝的是,我們沿途上遇到非常非常多親切又好心的山友,例如有一對很有氣質的夫妻,好像來過加里山很多次了,知道我們一心想看一葉蘭,還特地三番兩次地提醒我們哪裡的山壁有一葉蘭,因為許多長滿山壁的一葉蘭都偏離主要步道3到5公尺,若沒有留意,一定會錯過(註2)。
很難形容第一眼看到那成片一葉蘭時的驚艷感受。
粉嫩嫩的花朵,背對著人群,只在絕壁上綻放;看得到,摸不著,多像是一群遺世而獨立的美人哪!
找到水晶蘭、遇見一葉蘭,此行心願就只剩下攻頂了。
攻頂前有一段路是得攀岩而上,多虧了指點我們尋覓一葉蘭芳蹤的夫婦,再次指點我腳該放在哪裡、怎麼借助樹枝與繩子來攀爬。每次爬到這種一不小心就會小命休矣的路段,我都會暗自懊惱幹嘛要跟自己過不去,然後每次都會有下一次,哈。
因為專心對付巨石,渾然不知巨石上端有一群山友準備下山;等到我終於奮鬥成功,爬上了大石頭之後,聽到山友笑著拍手鼓掌才嚇一大跳,大叔你們人真好!
最後還有一小段路,是斜斜的岩壁,只有一段樹根橫亙可踏足施力,岩壁光溜溜,也沒啥樹枝可抓,只能攀附小草。這段路也是要再度感謝一葉蘭夫婦,教我怎麼走過這樣的路段,很驚險可是也很實戰,真是就算講了千百次的謝謝都不足以表達心裡的感動~~
歷時3個半小時,一身狼狽,我們終於在下午兩點整攻頂了。山頂當然是沒展望,山頂當然有山友們開伙(超香!),山頂當然要來張登頂照啊!嘿嘿。這可是我人生的第一座中級山呢!
下山之路迢迢,加上我們下山的晚,回到風美溪口時已經是下午五點15分。渡河後開始下雨,連忙鑽進林裡趕路,一度走錯路,幸虧在山頂煮泡麵的那一群山友(註3)提醒我們,才回歸正途。最後,下午五點半回到登山口,我們大概是今天倒數第二組從加里山離開的山友吧。
加里山,好山好水好樹好花好人,下次要來看好景!
註1:水晶蘭,其實不是蘭花。它屬於鹿蹄草科腐生性植物,通常生長在海拔1500~3200公尺的山上。全株潔白,無葉綠素,所以不是行光合作用,而是藉由真菌分解腐植層的養分維生。水晶蘭吸收養分的方式,跟外表給人的感覺相去甚遠,可是我覺得這樣好有趣!水晶蘭喜歡陰暗潮濕的的地方,不需要光照,花期很短,一旦出現斑點,就會迅速腐萎。。。我的想像力很詭異,愈了解水晶蘭,就愈覺得以前鬼故事裡的那種吃腐屍的漂亮女鬼,靈感會不會就來自水晶蘭?
註2:一葉蘭,真的是蘭花。通常生長在海拔1500~2500公尺的山區。喜歡長在陡直岩壁、有稀疏光照的林地,花期約1個月,通常在每年的3-4月間開花,花朵壽命1-2周。
註3:在山頂煮泡麵的山友們共約5、6人,人都很好(在山頂上還問我們要不要吃熱騰騰的泡麵),腳程極快。常常一溜煙就走遠,直到下個休息處才又碰面。在天色暗得頗快的下山途中,有這一群萍水相逢、人多勢眾的山友隔著遙遠距離同行,心裡其實篤定地多。
《今日時程》
07:30 台北出發
09:30 南庄,補給
10:00 加里山停車場
10:10 登山口出發
10:25 風美溪口
11:22 山中小屋(原鐵皮寮)
12:30 木椅林地,午餐
13:00 吃飽再出發,開始爬
14:00 登頂!一等三角點但是零展望
14:20 準備下山
15:30 回到午餐處
17:30 出登山口
2009年4月14日
逛書又逛店─草祭二手書店
清明節回家,騎著腳踏車亂晃。人在府前路上,忽然想吃友愛街上的乾麵,於是轉彎。一轉彎,「草祭二手書店」的招牌就迎面而來,把我攔住。
在我不可考的記憶裡,曾經輸入「草祭」、「台南」、「二手書」等關鍵字,可是記憶很零落,以致於我根本沒想過要把這家店找出來;沒想到這回卻得來全不費工夫。
草祭二手書店光是外表就很...氣質,帶點內斂的那種氣質。柱上還掛著一枚「隱」字,店面乍看之下不大但是招牌挺大不曉得何來隱字?
停好車,走進草祭。真沒想到我的二手書店之旅從花蓮延續至台南。草祭雖然是二手書店,但不只賣二手書。門邊入口處是一小區自製商品,包括明信片、筆等等文具,簡單有質感;櫃檯旁邊有一小櫃二手CD,跟花蓮二手書店挺像,否則我記得,以前逛台南老字號的二手書店,像是金萬字書店,並不曾看過二手CD。
除此之外,店裡不時還有一些有趣的小物販售。例如三個50元的舊火柴盒( 以前的火柴盒繽紛多樣又充滿復古味~),以及可做書籤的書卡,據說連店裡的家具擺設,只要出價也能賣,挺酷。
來草祭,真的是「逛書店」。逛書又逛店。書的收藏頗豐,而且挺新;店的部分就更有特色,不只裝潢融合古意與現代感,通透而又處處玄機;擺設也很用心,例如名人來訪時所留下的簽名,簽在石塊(其實乍見我以為是浮石...)上,聚在一起任人想像那年那月那天誰誰誰來了這裡說了什麼話帶了什麼書離去;另外還把印刷用的鉛字堆疊起來,形成像簾又像牆的玩意,隔開商品區與二手書區。
最重要的是,就連格局與動線也非常有趣。原以為書店只有前方長形區塊,沒想到走到底,才發現別有洞天。
我先看到右手邊的一座超大竹樓梯,接著發現後面還有一區二手書,然後看到有樓梯往下,才意識到原來還有地下室。我走下樓,發現地下室好空,只放了張長椅,一面幾乎有兩層樓高的書牆,上頭全是「請勿動手」的收藏品,巨大竹梯就搭在書牆上,能爬上去嗎?我不知道。
那個空間,太神奇,一時間闖進會以為是小劇場場地。可是,沒有演員,沒有觀眾,只有我們這些三三兩兩的人客爬上爬下邊狐疑邊打量,過客成了風景,倏忽即逝。
我走下去,又走上來。走上來才意識到自己耍笨,想去後面那一區,就得走下樓梯,穿過 (偽小劇場場地),再走上另一個樓梯才行。
後面那區的書籍主要是藝術、音樂、旅遊,竟然在架上看到 Neil Gaiman 的「煙與鏡」,不由分說就拿走。另外也扛了兩大本Paul Theroux 的「赫丘力士之柱」,以及蘇童「散文的航行」,一共四本書走人,好重。可也好滿足。
草祭二手書店:台南市南門路71號
註:店內不能照相,想看照片的話,可以參考這篇。
2009年4月12日
晴天娃娃˙天母水道祭
每年都嚷嚷說要去水道祭,每年都忘記。。今年終於下定決心,老早就查好天母水道祭的時間,風雨無阻。
想去水道祭,主要是一些平常沒開放的點,一年只有這天會開放。例如山腳下的「三角埔發電所」,以及最最重要的,第三水源地的湧泉與古橋。
3月28日,禮拜六,天氣陰雨。早上9點40分,夥同謝凱與Kujo,開始爬。
先去三角埔發電所,這裡可以看到老照片、機組,比較可惜的是解說人力不夠,除非有先約好導覽,否則聽到的解說挺片段。
天母古道沿途都有天母國中的學生負責定點解說,拿著自製紙版與海報,每個人身上都別著晴天娃娃,好可愛!
頭一遭走進「第三水源地」,裡頭還保有不少宿舍遺跡。最重要的當然就是這座被青苔爬滿身的古橋,以及古橋盡頭的那一泓清澈透藍的泉水!這泓泉水可直接生飲,大家都連忙掏出隨身水壺,帶一壺泉水下山。
看到這座橋與這泓泉水,就覺得超級值回票價啦。(其實根本沒有票價)。循原路下山的途中,竟然還遇到八百年不見的大學同寢學妹!只能說,小小世界真奇妙哪。。
2009年4月11日
我的朋友長谷川先生的家
翻開「我的朋友長谷川先生的家」menu,這句話就映入眼簾,千里之行始於舌尖,多好。
這家店位於捷運國父紀念館站附近,經過這一帶千百次了吧。卻從沒發現過這家店,也算神奇。店外頭是一區露天座位,還有很異國的紅色電話亭,這電話亭幾乎已經成了「我的朋友長谷川先生的家」的招牌,連menu上也有其蹤跡。
空間感很...英式,一點家居一點精緻。坐在窗邊位置,點了「法式土司煙燻牛肉三明治」,好吃!完全是衝著「法式」兩字,金黃色的土司視覺效果比一般白土司或全麥土司做成的三明治更加華麗,滋味不錯。飲料則選簡單的紅茶,可以一直續一直續。
小光點了「美式香蕉巧克力煎餅」,一層煎餅一層香蕉切片再一層煎餅一層香蕉切片,點綴一朵鮮奶油花再淋上巧克力醬,好香甜。
對桌客人的話題從我一進門的唱片業、預算談到高盛、摩根史丹利,有夠天馬行空。天馬行空,一如我頭上的大鹿頭。
每次在店裡看到這種裝飾,都會忍不住盯著猛瞧。。所以每次去Dan Ryan's 都想坐不同位子,看看不同的頭。Dan Ryan's 牆上的裝飾比較多,沒記錯的話應該有鹿、堥牛跟旗魚。
店裡有兩個書櫃,放了不少旅遊、食物相關書籍;白色系的木頭家具,愈斑駁反而愈有味道。而在所有擺設中,我最愛這個角落!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我的朋友長谷川先生的家:台北市光復南路240巷45號。
2009年4月10日
童話一則:貧民百萬富翁
有天,在早餐店裡聽到一段陌生人的對話。
A:聽說送行者不錯。
B:嗯,我還沒去看...
A:還有貧民百萬富翁啊,聽說很好看~~
B:對啊,這部片真的很好看!我覺得是今年最好看的片!
坐在旁邊默默吃早餐的我心想:老娘兩部片都看過,問老娘最準啊!
小劇場演完了。。不過對我來說,答案連想都不用想:當然是送行者比較好看!
要我用一個詞形容《Slumdog Millionaire》,那就是「童話故事」;嫌太短有敷衍嫌疑?那就延長為一個句子好了,「一個符合好萊塢公式、奧斯卡正義的現代童話故事」。
最近常看的Neil Gaiman 似乎很喜歡引用Chesterton 的一段話,關於「童話」的奧義:
童話故事都是千真萬確的:不是因為它們告訴我們惡龍真的存在,而是因為它們告訴我們,惡龍是可以打敗的。--G.K.切斯特頓
足矣。這段話用來詮釋《貧民百萬富翁》,真是再貼切不過。。我說這是一則童話,不是因為一個出身貧民窟的男子可以贏走百萬獎金;而是在於,我們親愛的、善良的、正直的、專情的男主角,好死不死所有的問題他都會回答,這不打緊,他最後還能抱得美人歸,完全不用弄髒手,就能得到happy ending。
而這10個問題,男主角的哥哥,是不是也能回答出來?如果是男主角的哥哥去參加比賽,他是不是也能成為貧民百萬富翁?如果劇情這樣發展,讓混黑道、亦正亦邪的哥哥得到百萬獎金又搶走女主角的心,這部片,還能橫掃奧斯卡、橫掃全球、讓這麼多人感動莫名地說「這真是我今年看過最好看的一部片!」嗎?
答案昭然若揭。所以我想,最適合男主角哥哥的形容詞,應該是Tizzy Bac「瞬間白眼一千遍」吧!
那麼這世上的悲慘故事不就都得屬於我,全都是我,那誰陪我?
而整部片我最愛的兩幕,一是男主角小時後為了瞻仰偶像,捏著鼻子跳進糞坑然後冒出來的那畫面,看起來頗噁心,可是我要說,男主角從小到大就屬這個摸悶最有勇氣、最有Guts、最靈活。
另一幕,則是當男主角在全國電視螢幕上贏得百萬獎金時,彼方的男主角哥哥,正忙著把一大堆鈔票丟進浴缸,然後踏進浴缸、鑽進錢堆中,等待死亡降臨。 兩相比對,多麼嘲諷。
我承認,《貧民百萬富翁》是一部流暢好看的片,畫面的剪接、節奏也非常棒,但我依然要說這是童話故事。童話故事沒什麼不好,反正人都要聽故事的,小時候如此,長大後恐怕更是如此。。可是,不要把童話故事當真。看過童話故事不代表了解人生真實,面對這世界,我們都還太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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